
【24万买小米SU7,提车5小时直接报错!车主誓死拒拆新车】“买车容易,退车难!”浙江杭州,一男子花了20多万,给儿子买了辆小米SU7,新车到手还没捂热乎,中控屏就蹦出一行字:“前向防碰撞辅助等功能不可用,请勿激烈驾驶。”从提车到发现这行字,前后不到五个钟头。男子打电话给萧山门店,对方说要拆开检查前保险杠和雷达。男子死活不干:“新车就拆,拆坏了谁负责?”小米客服说是毫米波雷达可能有问题,但得进店才能确定。男子想退换车,小米要拆检,两边谈不拢。无奈之下,男子说,不行就找市监局。
2026年5月底,蔡先生给自己的儿子买了一辆小米SU7,这车不便宜,加上各种选配,总共花了241400元。
钱是蔡先生出的,但线上下单的操作是儿子完成的,提车地点在绍兴,车辆销售门店是小米汽车某销售服务中心。
5月28号那天,儿子高高兴兴去提了,新车嘛,谁都稀罕,开回来路上估计也美滋滋的。
可谁能想到,从提车出来到发现问题,前后不到5个小时。
什么问题呢?不是轮胎爆了,也不是车开不动了,而是中控屏上跳出来一行字:“前向防碰撞辅助等功能不可用,请勿激烈驾驶”。
当时车子已经停下来了,再启动的时候,这条警告就自然而然地跳了出来,没有任何预兆。
蔡先生儿子没有激烈驾驶,车也没撞过、没刮过,就是一条系统警告,明晃晃地杵在屏幕上。
记者后来采访时,这辆车的中控屏上依然能看到这条信息,说明它并不是一闪而过的临时提示,而是一个持续存在的异常状态。
蔡先生知道这事以后,第一反应不是生气,是担心。
他担心这车是不是本身就有毛病。毕竟花二十多万买的东西,还没捂热乎呢,就告诉你“防碰撞辅助不可用”,还特意提醒“请勿激烈驾驶”,这话听上去就像是在说“这车现在不太靠谱,你开慢点”。
他马上联系了那家小米汽车门店。
门店方面的初步意见是:把车开过来,拆车检查,看看雷达和保险杠那里是不是有问题。
蔡先生不愿意了,他的理由很简单,我刚买的新车,才开了几个小时,你们就要拆?拆了以后算谁的?如果拆完告诉我没问题,那我的车是不是就变成了“拆过的新车”?如果拆完发现问题,那又是怎么造成的?出厂就坏了,还是我开出店门这几小时自己弄坏的?
确实,拆检本身意味着对车辆原始状态的改变,一旦拆了,有些问题的责任归属就说不清楚了。
蔡先生尝试通过小米客服电话解决问题,第一个电话打过去,客服说24小时内会有人联系他。
24小时内确实有人联系了,但还是让他把车开到门店检查。
蔡先生等不了,第二天又打了客户电话。
这次,连回复都没有了。
记者找到门店,店长表示自己无权接受采访。
后来小米方面通过文字回复了大概意思:根据用户描述,初步评估为车辆毫米波雷达可能存在异常。
蔡先生则想退掉或者换掉,要有满意解决方案才同意他们拆车检查。
目前,双方还没有达成和解,蔡先生准备向市监局反馈。
有人说,二十四万买回来五个钟头就报故障,搁谁谁不慌?新车凭什么说拆就拆,拆完装回去还能跟原厂一样?
还有人说,不拆怎么知道是雷达坏了还是软件抽风?万一重启就能好呢,非要硬刚退车,反倒耽误事儿。
那么,从法律角度,蔡先生是否有权退车呢?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…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……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
本案中,蔡先生提车不到6个月,小米公司需要证明“前向防碰撞辅助功能不可用”不是质量问题,但“举证责任倒置”不等于蔡先生可以直接退车,它只是降低了蔡先生的举证门槛,最终仍需查明故障原因。
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内,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……主要零部件的,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、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。销售者应当免费更换或者退货。
就本案而言,蔡先生提车不到5小时,远在7日之内,但该条文要求“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……主要零部件”。蔡先生这辆车的毫米波雷达是不是“主要零部件”?法律上没有明确列出来,存在争议。
即使适用《浙江省实施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〉办法》中的“安全装置失效”,也必须先确认这个功能是永久性、实质性失效,而不是软件误报或临时故障,屏幕提示只是线索,无法替代拆检结论。
如今,蔡先生拒绝拆检,导致故障原因无法查明,也就无法证明车辆达到了退换车的法定严重程度。
因此,法律上蔡先生目前可能无权直接退车,正确做法是,有条件配合拆检(如要求第三方见证、书面承诺贬值赔偿),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主张退车或维修。
对此,你怎么看?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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